赣商校党字〔2020〕19号
关于召开学校2020年第3次校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的通知
校党委委员、各支部、各部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根据学校党建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召开学校2020年第3次校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校党委委员;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各支部书记。
二、时间及地点
1.学习时间:9月24日——9月27日,共4天,主要采取自学形式;9月27日(周日)下午2:00集中学习、讨论;
2.集中学习地点:校第二会议室(商贸服务实训楼612);
3.集中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
三、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讲话和重要文章精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实施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学校全体党员深入学、系统学、反复学,用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四、学习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关于追授胡国运同志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安徽、吉林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5.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6.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7.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慰问的讲话精神;
8.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9.8月16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
10.7月31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11.8月31日《求是》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五、有关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提高充实自己;
2.自学阶段要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联系学校及本部门工作,积极思考,并做好读书笔记;
3.集中学习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及其他事宜,准时参加,积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4.参会党员佩戴好党徽和口罩。
5.如不能到会,请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汪伯文,电话:82293331。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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