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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日期:2022-09-26 15:32:49 文章点击数: 稿源:

  校党委委员、各支部、各部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根据学校党建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校党委委员;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各支部书记。

  二、时间、地点

  1.学习时间:926——930日,共5天,主要采取自学形式;929日(周200集中学习、讨论;

2.学习地点:校第二会议室(商贸服务实训楼612)

  三、学习内容

  重点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学习交流讨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收入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2月3日至2022年5月10日期间的讲话、谈话、演讲、致辞、指示、贺信等109篇,分为21个专题;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述了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全校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精神和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以统一思想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集中学习议程

  1.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观看视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32分钟)

  3.观看警示教育片——《“赶考”路上的迷失者》(32分钟);

  4.书面交流学习心得。

  五、学习材料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

  2.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综述;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

  5.《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6.《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7.《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9.易炼红同志在参加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系教工党支部活动时的讲话精神

  10.《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加强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提高充实自己;

  2.自学阶段要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联系学校及本部门工作,积极思考,并做好读书笔记;

  3.集中学习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及其他事宜,准时参加,积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4.参会党员佩戴好党徽和口罩。

  5.如不能到会,请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毛羽琪,电话:8229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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