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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扩大)学习会的通知

日期:2022-05-26 15:30:53 文章点击数: 稿源:

  校党委委员、各支部、各部门: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根据学校党建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召开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校党委委员;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3.各支部书记。

  二、时间、地点

  1.学习时间:5月29——62日,共5天,主要采取自学形式;62日(周930集中学习、讨论;

2.学习地点:校第二会议室(商贸服务实训楼612)

  三、学习内容

  重点围绕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易炼红同志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全校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定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揽全局、统领工作,讲政治、践忠诚、勇担当、抓落实,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殷殷嘱托,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集中学习议程

  1.校领导领学教育部职成司司长陈子季解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有关文章;

  2.校领导领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3.校领导围绕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易炼红同志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中心发言(每人不超过5分钟)

  五、学习材料

  1.《党章》;

  2.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4.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5.《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6.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7.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8.习近平总书记《求是》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论述;

  10.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论述——《奋进强国路·总书记这样引领中国式现代化》;

  1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

  12.《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4.《民法典》;

  1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16.省委书记易炼红同志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

  六、有关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将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提高充实自己;

  2.自学阶段要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联系学校及本部门工作,积极思考,并做好读书笔记;

  3.集中学习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及其他事宜,准时参加,积极发言,交流学习体会。

  4.参会党员佩戴好党徽和口罩。

  5.如不能到会,请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联系人:毛羽琪,电话:82293331。

  20225月26